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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57365.com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2-06来源: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和省委《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赣发〔20143号),建立健全我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我厅惩防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将惩防体系建设更好地融入审计业务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审计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认真治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落实,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审计铁军呈现出新的风貌,有效发挥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反腐败的利剑、权力运行的紧箍咒作用,为全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提供审计支持。

  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

  (一)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及厅党组实施意见,改进调查研究,简化公务接待,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切实弘扬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围绕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履职尽责、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健全规范因公出国管理、会议费管理和国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制度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制度执行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

  (三)严明党的纪律。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党章作为根本行为规范,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使每位党员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遵守组织制度,自觉按照组织制度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认真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强化执纪检查,严禁造谣生事、诽谤诬陷、散布小道消息等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

  三、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四)深化廉政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育规划,采取安排专题教育、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抓好教育内容的落实。围绕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对审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国法、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为本厅机关全体党员讲一次廉政党课,其他领导也要对分管处室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培训中心)

  (五)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审计文化建设体系,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着力营造干净干事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丰富廉政教育形式针对审计工作特点,通过三会一课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利用爱国主义基地进行传统教育、利用计算机平台进行网络教育、利用读书演讲进行群众自我教育,利用厅门户网站、板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廉洁从审、文明审计为主题,加强一线审计组人员廉政教育,深入推动廉政文化进审点,树立和保持良好审计形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监察室、办公室)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六)健全规范审计权力运行的法规制度。针对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定期开展审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审理处、综合处、办公室)

  (七)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和管理等组织人事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机关人员日常管理和事务处理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人事处、办公室、服务中心)

  (八)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廉洁审计有关制度。修订完善厅《审计组廉洁从审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的具体规定。完善兼职廉政监督员制度,改进审计现场和审计组监督方式方法,加大对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防范延伸审计阶段廉政风险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责任单位:监察室、法规审理处、办公室)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九)加强党内监督和对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及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厅长每年要向省委提交述廉报告。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相关抽查核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促进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积极开展。深化对设区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经责处、监察室)

  (十)加强对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的具体规定。要以审中廉政检查、审后廉政回访等方式对审计组执行八不准等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组织开展重点审计项目廉政检查,改进方式方法,规范程序内容,加强结果运用。(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处)

  (十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审计业务和管理流程中,逐步实现对审计业务全程、所有职能岗位、内部事务管理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效果评估和检查考核机制,纳入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加强调研论证,研究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方法,提升科技防控水平。(责任单位:监察室、法规审理处、信息中心)    

  (十二)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公告制度,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健全审计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细化公告内容,改进公告方式;依法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发挥特约审计员监督作用,定期通报审计工作情况,邀请特约审计员参加审计会议和参与有关审计事项,对审计过程实施监督;重视和加强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做好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

  (十三)加大信访监督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坚持抓早抓小,见微知著,对反映审计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做到防微杜渐。坚决查处发生在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问题。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对违纪案例的剖析,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责任单位:监察室)

  七、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败中的尖兵和利剑作用

  (十四)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把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执行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要求的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安排使用情况,促进中央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不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责任单位:各审计业务处)

  (十五)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2012—2016年市厅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划》,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的要求,逐步探索和建立健全以任中审计为主、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轮审的制度,争取对重点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计划管理这一源头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使我省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规范有序。(责任单位:经责处)

  (十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力度。紧紧盯住财政资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设、银行贷款发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等重点环节,严肃揭露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奢侈浪费、毁损资源、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绝不回避、不退缩、不手软,坚决查深查透查实。(责任单位:各审计业务处)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七)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厅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抓,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厅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各处室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之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八)狠抓任务落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本办法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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