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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稿)

发布时间:2016-12-20来源:作者:
 

  受省政府委托,1129日省审计厅厅长辜华荣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67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力度,着力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审计公开等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严明纪律、严格责任、严肃追究,积极督办各部门单位狠抓整改落实。省审计厅向省政府专题报告了审计整改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意见和建议,坚持不懈地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从制度上杜绝问题屡审屡犯,以整改为契机,深化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审计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省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问题查找症结、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省市县相关部门单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认真研究审计报告,直面问题,不绕道、不回避,特别是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顽疾、重症,不敷衍、不拖延,从领导管理、严格执纪、责任落实等方面该问责的问责,该退的钱坚决退回,该拨的钱及时拨到位,彰显了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成效。

  截至201610月底,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2.72亿元,其中上交财政资金2.04亿元,已调账处理金额6.67亿元。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和审计整改后,已立案调查4人,撤职、免职8人,开除党籍3人、行政记过3人、党内或行政警告28人,诫勉谈话25人。通过审计机关的督改督办,一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得到纠正,一些问题在审计厅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后已基本整改到位,一些因机制、体制原因短时间难以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加快改革步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省级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财政2014年提前通知我省2015年转移支付资金2014年未全部下达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将剩余的17.62%的资金全部下达完毕。

  2.关于2015年底,省财政专户滞留部分政府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缴入库和83个执收单位存在应缴未缴政府非税收入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在2016年初全部缴入国库。

  3.关于2015年单笔5万元以上授权支付中,部分政府采购支出应该执行直接支付而不应该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的问题,省财政厅通过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及时监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发现政府采购未实行直接支付能及时纠正。

  4.关于省级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结转较大的问题。省财政厅要求各部门单位将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积极跟进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将有关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

  5.关于省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结转较多的问题。截至20168月底,省财政厅已将省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专户中资金进行分配。

  6.关于通过税款退库调节年度税收收入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加大对岁末年初异常缴库退库数据的跟踪督查力度,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依法征税;关于少征税费的问题,已补缴入库税款近半,其余税款地税部门已下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催缴入库。

  ()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财政的要求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17年初部门预算,并加快项目和资金拨付进度。

  2.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一些部门强化对厅属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审核,完善报账制度,杜绝违规接待;一些部门根据审计要求,已向相关单位上报2016年培训计划,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备案制度。

  3.关于少数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4.关于部分单位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已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一些部门单位认真研究政府采购政策,强化政府采购事项的审核和监管。

  5.关于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不合理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出台了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三分离的管理机制;一些部门单位制定了资金分配依据和标准。

  6.关于部分单位会计核算及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一些部门单位已规范会计决算报告制度。

  ()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一千多户虚报冒领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退回;六百多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被违规审批认定,已取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已整改纠正;少数棚改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已按规定办理。少数单位采取虚列投资完成额、多报户数等方式套取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相关单位正积极整改并已追回部分资金。关于部分市县存在资金闲置和保障性住房空置的问题,一些市县及时下拨各项闲置资金,一些市县正加快工程进度,促进资金拨付到位,一些市县已通过改进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分配空置的住房。

  2.中西部地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学科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整改情况。挤占项目资金违规列支教师公租房、学生公寓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已退回80%;未落实学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各高校正积极筹措资金配套;针对中西部工程财政资金和学科建设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的问题,201618月,中西部项目工程已支付近八千万元,学科建设项目2016年预算已安排使用。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未落实配套资金,已通过县级财政及乡镇企业出资、群众自筹等方式整改落实;针对部分县(市、区)未履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报批程序,违规征地的问题,一些地方已报批并获土地使用证,一些地方国土部门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关于部分县(市、区)的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相关县(市、区)高度重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招投标的监管,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的安全;部分县(市、区)未完工的项目已基本完工。

  4.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挤占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相关设区市财政部门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用于偿还财政借款、办公经费的资金已追回;违规获取财政资金已全部收缴财政;关于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正在积极整改,促进资金及时到位。关于水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相关设区市积极整改,重新勘察供水应急水源,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5.科技、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科技资金分配“小、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省科技厅优化科技项目计划体系,将原来7大计划类别31个项目计划整合为五类计划,在2017年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中,除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6万元以上/)外,其余项目的强度都要求在20万元/项以上;为解决项目规模小、散,课题孤立,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等问题,科技专项资金进一步聚焦航空和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型产业。二是关于就业补助政策受益面窄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扩大职业培训的政策受益面,截止到20169月底,全省共完成职业培训4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0%,其中:工业园区定向培训27.6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2.23%。三是针对科技专项资金用于工作经费的问题,省科技厅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挪用的资金归还项目专户,不再以科研项目的形式安排工作经费等。关于扩大范围将就业资金用于工作经费的问题,相关设区市从2016年开始将从地方财政资金中列支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经费,确保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永武和鹰瑞高速公路决算多计投资款已调整决算,并扣回多计结算款、设计费等。省交通厅对永武高速公路违规分包、违规串标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11家相关单位和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处罚。永武、鹰瑞高速公路项目办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工期奖进行了清查,并严格执行按标准发放津补贴制度。关于超付工程款的问题,鹰瑞高速公路项目办已对相关单位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超付款项。针对鹰瑞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的问题,项目办核减了施工单位工程成本,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测审核,排除隐患。

  ()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1.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关于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用于津巴布韦等3个国家6个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停工至审计日仍未复工的问题,目前,已有4个项目通过了项目中止验收,2个项目于20165月重新进行野外勘查,将于今年底进行验收。针对签订22份银行贷款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拆借资金均未通过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的问题,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于201510月制定了《中国江西国际经济合作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修订)》,明确了大额资金运作的决策程序。

  2.江西稀有稀土钨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情况。关于江西稀有稀土钨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存在投资损失风险的问题,通过加强企业管理,目前产销量在逐年增长;针对再生铜项目亏损严重的问题,公司通过加强成本管理,拓展新市场,着力机制改革等措施,为公司经营提质增效。面对财务风险等压力,江钨控股集团开展多渠道、多品种融资,加大资产处置和盘活力度,抢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扎实推进江钨改制重组工作。关于控股子公司江钨有色贸易存在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江钨贸易公司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对相关资产进行保全,对相关债权进行变更。针对破产改制资金结余较大,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江钨控股集团公司所属厂()区管理机构根据赣国企改革办字〔20108号文件精神正逐步移交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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